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量刑幅度规定说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在当代社会,对于诈骗罪进行一个合理的量刑处罚是非常的重要的,而量刑主要是依据诈骗得到的数额来进行判断的,因此我们国家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合同中没写违约金可以不赔偿吗?
      合同中没写违约金可以不赔偿吗?合同中没写违约金显然还是需要赔偿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违约金作为逾期付款时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才可以向对方主张。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十年以上,合同诈骗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
      合同单方法定解除权总体上看有什么特征?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均不发生合同解除。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合同效力待定其实也就是不确定的中间合同,因其存在影响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如果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了补正和追认,才能生效产生。待定合同可以让当事人有时间补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让合同更快产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而且也不是最后的...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是什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异同主要有: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法》 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


·合同到期不续签社保有补偿吗
      合同是我们进入一家公司都要签订的,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签订合同之后,根据合同的内容,工作单位会帮我们买各种保险,缴纳相关的社保等等,那么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下会有补偿吗?接下来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合同到期不续签社保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社保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你主动...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一、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律师可以进行起诉状书写,并进行辩护活动。发生合同被违约可以到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一般到区县级法院起诉,但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一、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 黄沙购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1、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洁具、...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过高调整方式是什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