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流程,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但不发证,等你以后回来了再进行补登确权。

  确权过程中有一个步骤是相邻的宗地双方要派人和调查员到现场指界并签字确认。以后相邻双方都不会因边界再起争执。

  如果指界时不能到场怎么办?

  1、确权指界时,调查员要查验双方指界的人员身份证明。如果当事权利人本人能出席最好,出具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出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指界,代理人须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经双方认定的界址,要由双方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不识字的,可由调查员代签,并由指界人按手印。

  2、如果指界时其中一方不能到场而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将根据土地权属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果双方都不能到场,则他们的宗地界限将由调查员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和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与村委会的意见确定。

  3、对于缺席指界的确界结果,将会以书面形式送到违约人手里。当事人如果对确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要求重新划界,并自行负担重新划界的费用。如果逾期没有申请,则视为认可确界结果,确界结果自动生效。

  4、如果自家的房屋外墙或围墙外与街道、小巷、道路等公共土地相邻,则由村主任或村民小组长指界确认。

  错过土地确权,没有及时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意味着你的承包经营权很难有法律保障,后续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非常麻烦。

  因为在外打工而错过确权,无非是信息不通畅导致的。远离家乡,没有时间和机会关注自己村里的情况,加上村里在统一确权的时候也没有通知到位,导致户主完全不了解统一登记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那么你就需要跟村委会去确认以下几点:

  1、村委会有没有对你的承包地做备注登记,如果没有,申请其备注登记一下;

  2、村里面现在是否还可以进行补登,如果可以怎么进行补登,是直接在村里,还是需要自己去县级国土局?需要哪些资料?……这些都要了解清楚。通常是需要自己去县国土资源局去申请补登。

  如果已经不能进行补登了,那就询问土地确权补登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并请求上级部门到时候告知。

  土地确权这样重要的事情,自己还是要多上点心。平时多主动和村里的人了解下进度和情况,尤其是和村里与自己情况类似的人多加联系。确权完成,就能早点拿到确权证,对于在外务工不依靠土地生活的人来说,是更加重要的,比如说你要把土地流转出去是必须用到土地确权证书才行的。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细心的同学不难发现,现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不胜枚举,但大部分公司的实际办公地点和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点并不一致,那么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呢?既然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可以与注册地址不同,它的意义又何在呢?将为您做详细的解释。 一、什么是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地址如何认定...


·2023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一般在我们买了新房子之后,需要办理一个房产证,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其实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两证是缺一不可的,那么,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公布了哪些内容?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公布了哪些内容? 广东省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年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的必然趋势,湖北省已具备全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条件,因此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由于社会飞快的发展,各个地区的政府都会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重建,或者新修一些公共设施需要征收土地。国家对征收土地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发展速度和地理环境不同,各个地区的土地征收标准也有区别。下文对关于济宁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目前为了生产建设和城市的规划发展可能需要对土地进行拆迁,但是土地的征收和拆迁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不仅仅涉及到个体的合法权益,还涉及到公众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规划,安顿好背征地的公民,关于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虽然不能归公民私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了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外,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等等。那么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就有可能受到威胁。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懂得运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权,那么,农村房屋质量纠纷应该怎么处理?请看下文。 一、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