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确定未来几十年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农户朋友们的切身利益,自然也需要农民的参与配合。特别是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农户必须参与以下三项:

(1)配合乡村工作,提供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及家庭户口信息等相关资料;

(2)及时在土地空间位置图、土地登记信息表中签字确认自家的地块;

(3)到田间地头指认自家的地块等工作。

一、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有以下3步处理方法:

第1步:

承包方因外出打工或经商,发包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参与确权登记,一时难以返回的,应书面委托他人参与确权登记,由受托人全权代理。

第2步:

对无法联系的农户也未委托代理人的,经村集体研究,可先查清农户二轮土地承包状况,按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载的四至和面积进行预留,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第3步:

对预留期间当事农户无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可经村集体研究,由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经营管理。

二、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

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承包地,如果本人不愿耕种的可以依法进行流转,但其承包经营权仍受法律保护,除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承包权,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或限制其承包权。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农民朋友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村集体已经回收或调整外出务工人员的承包地

原则上应立即退还,不能立即退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2.承包地已经被乡村组织流转给别人耕种

应由乡村组织负责原承包农户与现耕种人直接协商,如果原承包农户同意继续流转的,流转收益必须全部归原承包人。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将原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

3.原承包地已被乡村组织发包给本集体组织其他成员

能够收回退还的应限期收回退还,不能收回退还的,乡村组织须制定给原承包农户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经原承包农户同意后由乡村组织负责给予原承包户经济补偿。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 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 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3、 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按照半年来计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4、 上述的工资赔偿金按照劳动者离职前一个工作年度...


·诈骗罪员工都被取保了代表结案了吗?
      诈骗罪员工都被取保了代表结案了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结案,是否判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来确定。取保候审,是不是没有事了?是不是事情就了结了?这是很多家属、当事人的想法,不过律师可要提醒,这完全是误解,取保候审后,案子并没有了结,还会被移送到检...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 业主如果在交了钱并且拿到房子的钥匙以后,才因为各种问题要维权的这种状况困难是非常多的,首先业主单方面的跟开发商的实力就会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现在很多人在买房之前是会做足各种功课的,比如说有些人就知道应该是开发商具备房屋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才...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结果后,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为了保证国家对用人单位工资总量的宏观控制,《中华人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