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实践操作中,当事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判决,往往最后都是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而针对不同的诉讼,代理人的选择不同。那么专利诉讼代理人该如何选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是否熟知专利诉讼案件程序
笔者曾接触过一起案件,该案委托人起先委托的是另一同行,因委托人与其建立委托关系后案件无任何进展,故而解除委托找到笔者。但等到本人介入案件后,发现作为被告的委托人并未在答辩期内就对方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申请。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案件,在答辩期内提起无效申请请求,受理法院无特殊原因定会中止案件审理。由于该期限内未主张该权利,法院在后面的审理程序中,因案件审结率的压力,作出了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反观该案,若对涉案专利稍加进行专利检索,就会发现该专利无任何创造性。
二、律师是否具备基本专利检索的能力
因目前我国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采用的是初步审查制度,实务中此类专利授权率几乎可以达到100%。这种制度下会产生很多垃圾专利,而很多专利权人故意滥用专利,向所谓的专利侵权人提起诉讼。若被告遇到此类诉讼,律师应懂得利用专利数据库进行基本的专利检索知识,这其中包括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性检索等。尤其是专利性检索,针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对其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进行初步检索,若存在破坏专利性的对比文件,应形成专利检索报告提交给受理法院,说服法院裁定诉讼中止,为申请专利无效提供充裕时间。
三、律师是否会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相关信息
笔者承办的一起专利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委托人,笔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相关信息检索发现,原告在起诉前已就涉案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而该报告在整个案件中,原告并未作为证据进行提交。发现此信息后,笔者有理由相信该评价报告应不利于原告,故及时与受理法院沟通,要求对方提交此证据,否则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应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判断。后原告仍拒绝提交此专利评价报告,有幸的是,公知技术抗辩方面,法院对于证据的认定作出对我方极为有利的事实认定。
四、律师是否承办过专利无效申请案
如前述,在专利诉讼案件中,尤其是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类案件,经常会遇到被告提起专利无效申请,该申请是案中案,其受理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程序中,若对方提出不利证据,那么作为权利人是否有能力进行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合并、删除等),而该能力非为其他专业律师所具备的。此时,权利人可能会说,无效申请可以另行聘请专利代理人,但一个案件若为一个专利诉讼律师所代理,无论是从案件的衔接性,还是从诉讼成本角度考虑,另行聘请的方案非为最优选择。
五、专利评价报告
在专利诉讼中,作为专利权利人的原告,一般情况下会在起诉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评价报告,若报告结果为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时,是不是这个案件就无法进行下去呢。在这里,笔者需要提醒权利人的是,首先,专利评价报告非为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其仅能作为案件审判参考;其次,专利评价报告的结果有时不一定具有规范性,很多专利评价报告都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对比文件的选择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案件的专利稳定性。
六、审查律师执业证
正规的律师都应该持有棕褐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内页有律师姓名,发证机关,律师执业证号等信息。执业证号一般由行政区划和执业年限构成,第六位起为该律师的执业年限,标志着该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年限的长短。也可以通过发证的相应律师协会网站,输入律师的名称或执业证号进行查询。相比而言,专利诉讼是要比其他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更为专业的,因此在选择诉讼代理人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其专业知识,如果是一个不懂专利的人,那么最后想要获得有利判决肯定是比较难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选择专利诉讼代理人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是什么
      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


·商标侵权工商处罚多少罚款?
      商标侵权工商处罚多少罚款?工商局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


·告他厂商标侵权应提供证据吗
      是的,需要采集的证据包括:1、身份证据。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2、权利证据: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 1、 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


·著作权法保护的有什么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有什么作品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有什么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


·商标到期前一年内续展可以吗?
      商标到期前一年内续展可以吗?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
      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按照您的理解,一般是发明该东西的人才会提出专利申请,但实践中也会存在由非专利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那么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常见的非专利发明人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专利发明人能申请专利吗?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专利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个人的专利是不能受到别人侵犯的,那么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主要通种双方的调解,如果中间调解不成的话那么就只有提起诉讼,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从我国《民法典》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调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