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异地羁押的移送起诉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的移送起诉规定是什么?

一、异地羁押的移送起诉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的移送起诉规定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个手续的程序如下所述。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罪犯,异地看守所凭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案件的手续收押。

10、判决前已经羁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凭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收押;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收押。

已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因发现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侦查的,凭办案机关的公函收押。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异地羁押的条件是什么?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

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

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

说的是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不是应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方案的情况是需要跨地区来进行合作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要想进行异地羁押的话,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手续办理,然后在将所涉及到的证据及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现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不能按继承法来进行处理的。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如果已经建了房子的宅基地,地上的建筑物部分:(1)符合集体土地审批权限...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证名字错误可能的情况有两种: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除姓名有误外,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要进行土地转让需满足土地未被法规限制转让权利等四项条件。来看一...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时产生的矛盾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问题,更多时候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侵犯,因此有相关拆迁补偿的规定来规范化补偿,让双方的利益都不会损失,很好的解决了矛盾,那2017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湖北省...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承包合同编号等信息。 ...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


·宅基地确权后有哪些用处?
      1、首先要知道城市里买房是有房产年限的,一般是70年,而在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产权,家中有宅基地,就有了根定海神针,心里不慌。即使在城市里待不下去,反正农村老家有房子,如果推出宅基地获得补偿之后,到了城市里,住70年就得搬出来,心里也是没谱的。 2、等拆迁,这个主要是针对城市周...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会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契约和一份房产交易合同,房产交易合同很好理解,但是房地产买卖契约很多人就不熟悉了,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二...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到哪里处理
      一、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到哪里处理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