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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快开庭会收押取保候审人的原因是什么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就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要判决实刑,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变更的强制措施。二、看守所收押人犯程序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对于男性人犯与女性人犯、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应当分别关押。对初犯与累犯,有条件的也应当分别关押。  需要单独关押的人犯,由办案机关提出,并报告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行。  人犯入所后应当拍摄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归入人犯档案。看守所人犯档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押凭证、《收押人犯登记表》、照片及底片、《人犯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换押证》、羁押期间的表现和疾病治疗情况记录、出所凭证等。看守所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保管人犯档案。  查阅人犯档案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人犯延长审理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后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并不是说所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会在开庭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收押,符合一定条件的才会进行收押,收押是需要一定的法律条件,并且有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超过法定的规定时间是属于超期羁押,那么犯罪人可以进行上诉并申请国家赔偿。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一、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前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


·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时还不构成犯罪,但是警察不一定就必须结案,也可以继续进行侦查调查的;2目前警察没有证据证明你涉嫌犯罪,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只要你就是目前警察...


·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一、诈骗取保候审基本就判缓刑了吗? 1、诈骗取保候审并不是就意味判缓刑了,有可能判缓刑,可努力争取;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


·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
      一、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 在没有判刑前,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一旦判刑服刑,就停止发放,出狱后继续发放。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


·重伤可以取保候审吗?
      重伤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只有判处的刑罚较轻,当事人取保候审后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加之犯罪嫌疑人悔罪认罪态度良好,都有可能被批准的,和伤情严重程度没有太大的关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


·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一、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监禁,但必须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担保被保证人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金担保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被取保候审人附随性义务法律是怎样的
       被取保候审人附随性义务法律是怎样的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 1、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 2、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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