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填写注意事项)

投诉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必须填全,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通讯地 址 必须详细、真实、有效,邮编

被投诉人: 名称(姓名) 必须全称,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邮编

请求事项:(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1、依法支付___年___月-___年___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___元。

2、依法办理___年___月-___年___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3、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4、依法退还押金___元、扣押的___证书、强迫集资入股___元。

5、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其他。

事实与理由:(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我于___年___月进入该单位,在___部门(岗位)从事___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___元。(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___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___元,是否开具收据。

3. 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 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___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 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___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___元。

6.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具了书面决定,什么原因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其他情况。

说明: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人无法定保密义务,投诉人坚持要求保密,则视为举报处理。

2、投诉人所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其本人承担有关内容不能通知到的法律后果。

本人已阅读并认可以上说明。

投诉人(签名):刘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投诉状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规定的工资待遇的,应当采取合法的程序来进行维权处理,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而造成违法行为。

·什么是存款保险?
      什么是存款保险?保险存款有什么作用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


·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许多人的贪利心理也在膨胀,非法集资等行为也越来越,但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此时可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犯罪分子想要得到从轻处理就需要符合相关的情形,那么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 法定从轻处罚...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这种违约的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包括未按约定期限或者法...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
      挪用公款犯罪侵犯的是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国家财产的管理制度造成了破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实践中,这个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 (...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倍至5倍征收;(二)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按5倍至7倍...


·违章罚款标准
      违章罚款标准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债务怎么分配?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 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3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一、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离婚时应当如何定性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一、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