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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律师证被吊销吗?

行政拘留律师证被吊销吗?如果不属于执业被拘留,不会,要符合《律师法》《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什么行为会被处罚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泄露国家秘密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也是会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帮助,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确保律师从业人员的资质也是需要在司法考试前取得律师资格凭证,在取得律师资格证时也是需要经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考取了律师证后也是需要按照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也是会被吊销律师证。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你知道什么是传唤吗?而拘传具体又指什么呢?这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性质确实千差万别的。究竟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


·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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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死刑缓期二年也被称为死缓,要注意这并不属于我国刑罚种类中一种,仅仅是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那都是可以判死缓的。现实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之后,罪犯是否还会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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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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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一、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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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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