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三十七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条是对调查程序中的执法手段及相关人员的义务的规定。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包括以下几种: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

2、 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7a64e59b9ee7ad9431333365666164本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检查。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授予其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采取检查手段。

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

4.登记保存证据。在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对该证据进行登记,并保存于一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予以销毁或者转移。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气的,可以进行上诉处理,但是不满意又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又不进行上诉的情况下,行政机关默认同意处罚,在规定期限不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结婚后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
      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 随着企业的发展,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权债务清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减少资金风险。下面我们...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


·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怎样的?
      债务所指向的对象如果在两个人以上就会被称之为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所面临的挑战就是承担债务的人太多而导致债务不能有效率地被履行,这样无异于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影响,所以国家就对共同债务人设定了连带债务责任。那么,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怎样的? 一、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


·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1、借过钱的证据 :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么,哪些借款合同无效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情形也很多,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本金和利息该如何...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是什么?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正常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单位进行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当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贷款人就是非常重要的。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也是能够作为公司的代表人进行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司...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