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一、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一大要素,司法机关在审理犯罪行为时,需要从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入手,然后判断犯罪行为人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一般不会实施犯罪行为,只会实施违法行为,故而会受到的处罚是较轻的。 一、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


·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
      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一、抢劫罪有可能缓刑吗 抢劫罪是否能判缓刑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


·拘留时间能否抵消缓刑时间?
      拘留时间能否抵消缓刑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公安机关对达到情节严重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审判的顺利进行。不论是司法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是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人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抵刑是根据刑法将法院判处的刑期减去法院判...


·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有些时候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金额或者情节,也是无法认定为受贿罪的。而在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还需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受贿罪成立要件内容。那么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 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一、犯罪未遂的量刑会少一半吗? 犯罪未遂的量刑不一定会少一半,但犯罪未遂的判刑比犯罪既遂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二、帮...


·被判拘役缓刑去哪里执行?
      被判拘役缓刑去哪里执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区域执行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


·拘役是否可以缓刑,拘役能适用缓刑吗
      有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可能会同时宣判缓刑。那么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是否能够同时适用缓刑呢?关于拘役是否可以缓刑的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分析。 一、拘役是否可以缓刑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