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中缓刑跟立即执行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缓刑跟立即执行什么区别?1、起算时间不同;立即执行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缓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2、义务不同;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缓刑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3、执行方式不同:立即执行由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缓刑在犯罪分子居住的社区执行,有一定的自由,但是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二、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其实缓刑属于暂缓执行,也就是说罪犯如果在缓刑期间仍然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那法院是可以收回缓刑的判罚,执行原判罚的。不过在缓刑期间,罪犯的活动也是相对应的受到限制的。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一、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会数罪并罚的;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刑法规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


·认定构成故意毁坏罪如何处罚
      一、认定构成故意毁坏罪如何处罚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


·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
      众所周知,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清楚自身行为的前提下,故意对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这种罪行一般在一审中很难得出结果,需要有判决书,那么,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任何判决书都是有例文的,故意伤害罪也不例外。 我们今天整理了很多故意伤害罪的例文,一起看一下。 一、法院诉讼...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按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诈骗罪的...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社会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该项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需要需要扣押证物,由于其行为会侵害公民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从事公务。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


·《刑法》规定盗窃罪第几条
      在对一般盗窃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则此时不能按照盗窃罪来处理,而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自然也就是给予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当然特殊情况下的盗窃行为,则就要特殊对待处理了。在《刑法》中也有关于盗窃罪量刑方面的规定,但是《刑法》中规定盗窃罪第几条呢?请一起在...


·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属于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一种刑罚,也是我国人身刑当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实践中,死刑的执行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


·法律上犯罪中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犯罪中止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中止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应当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来进行一个相关的管理,这主要是因为被判处拘役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他们的所犯罪行都不是特别的严重,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就近进行执行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不会造成相关的资源浪费。《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


·组织卖淫罪从犯怎么处罚?
      组织卖淫罪从犯怎么处罚?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织卖淫罪是一个重罪,其量刑的起点刑就是五年以上。在司法实践中,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特别容易混淆,如果是在卖淫场所工作的人员没有与组织卖淫者或者雇佣人形成组织卖淫的共同故意,也没有从组织卖淫活动中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