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监外执行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强制措施,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第一时间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及新的犯罪事实的还需要数罪并罚处理。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不存在这种可能。(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购买社保的条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而刑事拘留只需要双方没有解除这种关系的话,都需要购买保险的。停缴社保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


·常见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常见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什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


·过失决水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


·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 证人证言 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 (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 (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 (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体方面是并不存在区别的,因为这两个罪名都是自然人可以构成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吗
      相信您都知道,盗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断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就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中公私财物的具体内容。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


·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现实生活中,盗窃、诈骗也说是经常可见的,而其中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


·缓刑过后发现新罪会撤销缓刑吗?
      缓刑过后发现新罪会撤销缓刑吗?缓刑期内犯新罪的才会撤消缓刑,既然考验期都满了,那么相当于原刑罚执行完毕,再犯新罪的就要另外判决。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贩毒没有证据不能定罪,因为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都需要看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的话,千万是不能够进行定罪的,只能予以无罪释放,当然了,在侦查阶段的话,是有可能会退回补充进行侦查,寻找证据。贩毒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话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