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怎么对婚姻纠纷调解

关于婚姻纠纷调解其实也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方面进行的调解工作。那么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为什么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

《民法典》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该如何进行离婚调解?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考试用书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

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2、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

(1)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人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

(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再重新按调解动员、协商调停。结束调解的步骤依次进行。

离婚调解能够平息分歧、化解矛盾和对立,最终和平解除对于双方来说已经是煎熬的婚姻,进而让双方及各自家庭恢复平静,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


·离婚后要求补偿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要求补偿依据是怎么规定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二、协议离婚的条件1、协...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债务作出处理,若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要处理了之后才允许离婚的。而此时,确定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这个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就要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


·受害人对于骗婚怎么处理
      受害人对于骗婚怎么处理?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自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


·诉讼离婚一方不来怎么办?
      夫妻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很有可能遇到对方不想离婚的情况,那这时应该要怎么办才好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对是否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毕竟此时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诉讼离婚一方不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不过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


·重婚两个老婆也不告自己有罪吗?
      重婚两个老婆也不告自己有罪吗?没有罪,因没告此人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