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不属于逃逸罪的范畴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告而别,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也存在过错。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目前虽然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工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已逐渐提高。因此,工人数量也是猛增。随之而来的是工伤事故的频发。那么,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用...


·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 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如果不够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而不是自己去盖房子。不过买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支付首付好了。那买房的时候首付要什么时候交呢?以下是为您分析关于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首付何时交? 预售签约时即付。首先你要先看该项目五证是否齐全,特别是商品房预...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


·股权转让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吗?一、股权转让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吗 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因为股权转让书就是一个凭证,因为这个凭证需要一式两份,由转让方和被转让方签订然后分别保留一份,那么他们就需要对他们各自保留的那一份凭证进行缴纳印花...


·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一、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其中抢救伤员、拯救财产是比较重要的。而医院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其中抢救伤员、拯救财产是比较重要的。而医院方面对伤者作出了抢救之后,肯定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也就是抢救费。那最终,这个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