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它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拒不执行罪的立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因经济的纠纷而在强制了之后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对于当事人的征信肯定是会受到损害的,对于债权人就可以利用法律来进行起诉,不仅让债务人受到民事的责任,从而也会其承担刑事的责任,这也是为了让违法的人员付出相应的代价。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一律不用偿还。实践中,要查明形成的债务是否真实,查明出借人的借款原因、经济能力、钱款是否实际交付,是否先行扣...


·北京夫妻债务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北京夫妻债务执行的规定有哪些执行依据认定债务人(夫妻一方)对债权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但未明确该债务是单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在主债权为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执行夫妻另一方(即执行依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财产这个问题成为执行案件中困扰司...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民间借贷最新的法律规定,这就要说到最高法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了,即《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民间借贷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最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


·丈夫信用卡欠款妻子该承担吗
      丈夫信用卡欠款妻子该承担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


·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现在社会鼓励自主创业,那么,在自主创业时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可是这些资金需要从哪里来呢?就会用到借贷,就会出现了债权和债务的的问题,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的详细介...


·债权债务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债权债务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最常发生的案件之一,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债务人由于欠钱很多早已找不到人,即便债权人将其起诉到法院,债务人也不会出庭应诉。面对这样的情况,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债权债务被告不出席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可以,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拒绝付款。产品质量纠纷,是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在现实情况下,当企业发展不顺导致破产时,企业可能不仅自己倒闭甚至会欠下很多债务。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而所有债权人都可依法参加破产程序组成债权人会议行使其职权。那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