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入室抢劫量刑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是社会仍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比如盗窃,抢劫,相对严重的还有入室抢劫。我们都在疑惑,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带您聊聊入室抢劫量刑的相关知识。我们期待此次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
一、入室抢劫的定义
1、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
2、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
3、人户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户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户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户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二、入室抢劫的构成条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般意义上的公民即可,同时需要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犯抢劫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故此,我国刑法对于抢劫罪的刑责较重。本罪由于侵犯复杂客体,因此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实际取得了财物,也不论被抢劫财物价值几何,只要行为人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手段,就已经对于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造成了侵害,就可以构成本罪。
3、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上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且其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财物,而非他人生命。(主观对于财物的非法取得是区别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重要标准。)
4、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此处的当场性,是抢劫罪的最本质特征。而入户抢劫的情节,则体现在此客观方面上面,即在客观方面上面,入户抢劫系客观非法进入他人的房间,对于屋内的人员实施抢劫的行为,由于其危害性体现在家庭住宅通常是比较封闭的环境,且人数不多,公民受到侵害后往往不容易得到救济;另一点,家庭通常是公民最安全的处所,入户抢劫所造成的恐惧和震动也远远高于其他的一般抢劫,其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远远大于其他的一般抢劫的行为,因此对于入户抢劫的刑责会更重一些。
三、入室抢劫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通过阅读,我们已经了解入室抢劫量刑,下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不用担心不知所措了。只要是合法的,我们就一定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走正确的法律程序,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还是建议您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网站的律师会为您提供相应的帮助。




·非法集资拘留看守所多长时间提请批捕
      一、非法集资拘留看守所多长时间提请批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最新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很多犯罪,尤其是财产类的犯罪,在我国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职务侵占罪等等。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怎么认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怎么认定的(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简单概括,虽然以范围列举的方式已经很明确具体,但关于“商业秘密”认定还存有一定争议,包括时代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的不同形式商业秘密的认定,例如关于网络中有关数据...


·在我国入室盗窃罪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一种情况,自己家里面的东西被别人进行了盗取,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现象,属于入室盗窃罪。如果您在生活当中遇到了这种情况的话,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及时的进行报案。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入室入室盗窃罪怎么赔偿? 一、入室盗窃罪 指进入房间...


·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包括哪些 一、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包括哪些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必须指出,轻微伤不属于刑法要处罚的范围,所以这一问题是存在错误并且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是惩罚犯罪分子才会用得上的名词,而仅仅是轻微伤的话,可能走的只是人身损害赔偿一事而已。当然,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例如是像以前那种江湖决斗,两人约好时间地点开干的,那很有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 ...


·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
      在我们了解了我们国家对于罪犯的处理行为方式上有一定了解之后,可能就会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认罪认罚的一些相关内容,怎样申请认罪认罚相关定义是什么?根据国家的规定,认罪认罚,就是向有关部门进行提交一些申诉,来进行罪行的判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怎么申请认证就是让犯...


·犯罪分子被批捕可以才查吗?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可以才查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法警,但是在民事类案件中,就比较简单。那么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怎么办?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


·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
      工作、办事贿赂在私底下总有发生,有些人觉得如果不是自己亲自行贿,而是让其他人帮忙行贿是不是不用定罪,事实上,这也是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对于行贿罪和共同犯罪有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的。 一、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 委托他人受贿也是贿赂罪的...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需要紧急扣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扣留和拘禁的惩罚手段,我国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其中,行政拘留的处罚最为严厉,那么,这几种拘留方式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这就为您介绍刑事拘留行政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