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时效应当遵从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是处理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时间为1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4、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时效。5、刑事案件发生后,大多数案件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一段时期的侦查才能破案,抓获罪犯,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此前,有的被害人可能已经明确知道了实施侵害行为的具体人,有的被害人可能并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具体是谁侵犯了他的权利。6、后一种情形由于权利人尚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侵害人,无法提起民事诉讼,其民事诉讼时效当然无从算起。而前一种情形(如本案),由于大多数普通公民并不十分了解诉讼法及具体诉讼程序,被害人往往会把提出民事赔偿权利的主张与报案等行为混为一谈,以为报了案,抓了人,就等着国家给他做主就行了。被7、害人在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产生这种想法也是很自然的。从这一角度讲,如果要求被害人此时即对刑事、民事诉讼时效作出明确无误的区分,从而判断自己应当何时向何机关主张自己的何种权利,显然有些不近情理。综上所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应当平等处理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


·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一、被告认罪律师无罪辩护可以继续吗? 被告认罪后,律师一般不能进行无罪辩护,可以终止无罪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被告...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不会保留,因为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


·零口供认罪都有哪些过程、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在当今的社会中,犯罪案件的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案件的办理后破获也成多元化发展。许多犯罪分子以为不招认或者零口供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终将对其作出应有的判罚。下面我们就零口供认罪都有哪些过程、什么样的法律依据为你做相关的解答。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逮捕后满足一定条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


·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
      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 一、犯罪构成主观要素是指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


·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不同,此时是将国家、集体的共有财产以单位的名义,分给单位的大多数人员。但是与贪污犯罪一样,在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那么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