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吗?辞职后单位是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要多少岁才能签?1、劳动合同需一般需满16周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2、未满16周岁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双方的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我们国家相对来说是比较特殊的,因为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劳动的权利,所以可以随时辞职,只不过说辞职的话必须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有一个工作方面的交接时间。履行了相关的辞职程序就可以辞职。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企业?
      近年来,有部分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过度,是导致了企业利润下滑、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失去了用工的自主权。那么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企业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
      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衡量因素,通常情况下工程质量需要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在我国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在我国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 1、员工工伤费用应该有工伤保险机构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报销,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关于工资支付,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一个具体的支付时间,实践中最多允许在约定时间前后支付工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此时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呢?本文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遇到的伤害是可以避免或者减轻的。但是,有的时候确是防不胜防,工伤仍然普遍存在。若是当我们遇到了左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应该采取什么办法以及如何进行鉴定等就无疑是最为关键和主要的问题了。 一、左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如何鉴定...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十字韧带断裂应该如何做工伤认定
      十字韧带断裂怎么做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而只有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相应的鉴定。而有的人在提出申请之后却在问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定并申请工伤鉴定后计算。赔偿金额按下列项目计算:(一)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