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一般情况下都是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就类似于离婚后抚养权给了父亲,但母亲也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这实际上也是在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


·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此时需要先确定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因为在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可以告吗?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可以告吗?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不可以告的,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重婚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也就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来进行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对于年轻人来说,婚姻是人生大事,要认真对待。我国早就提倡婚姻自由,双方有深厚感情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有时候,一些夫妻结婚是无效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请求判决婚姻无效,撤销婚姻。那么,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可撤...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
      离婚有抚养权带孩子办理签证可以吗如果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话直接在国内做关系公正认证,然后准备签证资料递交签证,批下来就可以了。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孩子成年之后,也就是意味着年满18周岁。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


·离婚后财产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对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