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被公司无故辞退后不可以报警处理,这不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应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收集证据、代写证据清单、代写详细的开庭庭审流程、指导调解等,以及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其他不特定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些民众在生活中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会拨打报警电话,实际上国家各个不同部门之间的管辖范围都是不一样的,像劳动争议就不是可以报警处理的。而且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行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涉及刑事犯罪。


·不发工资老板会坐牢吗
      若确实无能力支付的,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经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则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毁约之后有啥赔偿?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毁约之后有啥赔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人们不像以前一样,追求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看重精神生活,那么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随着增长,工程的质量是要求比较严格的,因为只有质量的稳定可靠人们才会安心使用,那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下面就...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


·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在商品房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每一层都会用到现浇施工技术。通过现浇梁柱板,建筑主体框架得以牢固。这属于重要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会危害到整个主体结构的安全。因此,需要施工企业特别重视才行,那么,现浇梁柱板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我们听听我们的见解...


·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如何处理?
      在我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不胜数,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毕业大学生人数的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国家正在整顿之中,大学生刚毕业面对新的工作都很挑剔,有些员工入职一两天就辞职,那么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些从事危险性比较高的职业的劳动者十分害怕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你没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就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伤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


·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
      一、工伤司法鉴定9级赔多少钱?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