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一、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国家已经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

4.5吨以上货车没有营运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货车办理营运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四)领取税务登记证;

(五)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六)领取营运证。

三、办理货车营运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并不是所有的蓝牌货车在从事营运过程当中都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了,自己需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也要结合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像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这些货车,如果没有办理营运证的话,就很有可能会面临2千元左右的行政罚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现今社会,汽车早已经演变成为了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那么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您也需要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进行责任认定,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写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怎么对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要由肇事的一方对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公安交警大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区分当事人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现实中是怎么对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划分呢?我们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


·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
      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有哪些?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


·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一、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吗? 目前法律规定,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比较高额的罚款,吊销驾驶执照,严重者甚至可能拘留。 酒驾已经是一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了,在以往的事故案件中,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不进行赔偿的。虽然目...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判刑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判刑是怎么样的?(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安全问题了。这在人们的心中是很重要的,那么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公职人员所在的就是事业单位,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醉酒驾驶是要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是躲不过去的。 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范本的内容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范本的内容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经济损失,那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1、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 不会监控本人,一般要按实际情况来...


·丅型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
      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出门以车代步的喜悦无法掩盖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人带来的忧虑。尤其是在交通事故不断的交叉路口,有的有复杂的交通信号,有的没有,究竟该怎么走,人们往往会因为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或不遵守等因素而引发交通事故,那么,T型路口发生交通事...


·一、因交通事故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因交通事故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