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


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只要是有经济收入的都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没有经济收入的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跟人的年龄性别没有任何的关系。误工费是赔偿给人的,不是赔给物的。主张误工费需要提供误工证明,误工证明是单位开具的劳动收入证明。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遗产,不过,因车祸去世的,去世后的赔偿款不算遗产。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发生工伤后,企业会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好确定赔偿标准。有些职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他们又不想失去工作机会,要求企业保留其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九级伤残...


·实缴的注册资本要交多少印花税
      实缴的注册资本要交多少印花税?应该按照资金账簿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实收资本的印花税具体有二种情况下交纳:1、公司成立注册时,按注册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按万分之五交纳印花税,金额小的可自行买花来贴,金额大的应该填申报表到地税窗口(如果成立时忘了交,而公司注册资本不是很大时...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我们都知道,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一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问题是: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 ...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确认交通事故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


·交不起法院罚金怎么办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法》的规...


·死亡三人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主要由交警队进行处理,根据交通事故来认定责任,严重的情况还要进行刑事处罚,尤其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就可能会判处刑罚。那么对于死亡三人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死亡三人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的,...


·一、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能赔吗?
      一、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能赔吗? 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是可以赔偿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车能上户吗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车能上户吗?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的机动车也可以上户,偷税漏税和机动车上户没有关系,新机动车上牌的步骤如下: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这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应该格外注意的内容。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一般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