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婚后财产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该财产还是属于这一方所有。2、若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要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其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的,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的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婚后财产吗婚后财产无特殊情况下,系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但婚后才取得证,该财产仍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同理,若购买二手房,一方婚前已经与第三方达成合意,签署购房合同,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即使婚后才从第三方完成过户,该也是一方的。值得注意的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者夫妻一方通过自己的收入还贷,此情况下,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在登记结婚,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才获得的收入。如果男女并没按照规定领取结婚证,就举行婚礼,然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此期间取得的收入,不能认定婚后财产。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一、向法院起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管辖在哪一边?
      一、向法院起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管辖在哪一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和第5条...


·一、重婚罪是不是两个人一起同居?
      一、重婚罪是不是两个人一起同居?两个人只是同居的,并不一定是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或您公认为是夫妻的,就是重婚罪;否则,就不属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年多钱
      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而其中约定好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同时也可以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作出约定,即可以约定一年给一次抚养费。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年多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年多...


·离婚诉讼的提起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一、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2、必须是犯罪情节达到死刑条件;   3、是判刑时候没有怀孕。   《刑法》规定的死刑条件和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责任同时也是义务,当然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原则上是可以不用继续抚养的。而现实中,要是男方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话,意味着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一、丈夫包办婚姻怎么回事,可以申请离婚吗?
      一、丈夫包办婚姻怎么回事,可以申请离婚吗? 丈夫包办婚姻是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的一种行为。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如果因为男方的秉性脾气、包办婚姻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二、什么是离婚...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权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这个限度内行使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问,我想离婚但是不想去见男方,请问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小编在这里明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属于一种与...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在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见得也是同意离婚的,因而双方就会因为离婚问题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n...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