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房子的赠与是一种赠送行为,是指把自己拥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转赠给其他人的一种形式。但是房子的过户是包含赠与、继承、买卖三种形式的。所以,房子的赠与这种形式是属于过户形式中的一种。赠与房子给别人,具体费用是多少,也要看赠送给的这个人和赠送人的关系,如果是亲人,那么和不是亲人关系的费用差别和办理流程差别是相对较大的。我国相关法律显示,房产赠与和房产的继承是不能等同的,房产赠与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的。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我国,亲属之间的房产转赠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对亲属之间关系一种大力维护。否则,仍然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转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契税的,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是不需要缴纳的,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附加或者登记费等其他费用。如果不是亲属之间的转赠,各种税费就要高得多。受赠人同样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契税,再是如果房产没满五年,赠与人还应交百分之五的增值税,如果满了五年,那么就不用交这一笔税。赠与人还应缴纳房子总价的百分之一。其余的费用,都是差不多的。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


·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是属于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多数人都是比较重视的。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处理,那要是实践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给了小三,此时给小三的房子另一方可以要回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


·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中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书的行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为许多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项目间收费标准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北京回迁房,回迁房是公民依法享受的国家的优惠政策,购买时没有土地转让金,如果购买的是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以后在5年内不能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进行买卖的时候,如果没有缴纳土地转让金的,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二、北京回迁房...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