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

(2)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首先是刑期的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交通肇事罪而言,只有不具备加重情节的一般交通肇事,才满足缓刑适用的刑期要求。其次是实质要求,即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再次,必须不是累犯,累犯的人身危险性严重,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故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2、酌定因素。

(1)考虑被告人在交通肇事中所负的责任大小。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只有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能构成,那么在具体量刑时如果危害结果相同,而被告人所负的责任不同,量刑时亦应有所区别。

(2)考虑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包括认罪态度、案发后能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犯罪后的态度直接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的程度。对案发后没有逃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情的被告人在量刑中应该予以考虑。

(3)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及时抢救、治疗。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案发后肇事人在慌乱中忘记报案、投案,而是主动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及时抢救、治疗被害人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效果却比自首更明显,其直接避免、防止了损失的扩大,因而必须对被告人的这一行为进行鼓励,即便抢救的行为并未能避免被害人的死亡,在量刑中必须予以考虑,而且笔者认为酌情考虑的幅度应比照自首进行。

(4)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主动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对被害人的健康或生命是一种补偿,对被害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抚慰,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交通肇事破坏的社会秩序。同时,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的行为也是体现了对其自身过错行为的正确认识,反映了被告人的悔罪心理。

(5)考虑当时的犯罪时空和周围环境,如天气状况、地面路况等。

很显然,在冰天雪地和大雾天气,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加大。分析肇事时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对比程度,对于准确判断肇事人的过失大小,进而准确地定罪量刑都大有裨益。

二、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同时《意见》还规定5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过吊销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

4、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

5、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在结合上文介绍之后,我们了解到,对于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言,只能说在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要是犯交通肇事罪,同时又存在逃逸的情节,甚至因为逃逸还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此时犯罪情节比较严重,那么适用缓刑基本是没有可能的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的损害,同时还会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赔偿,但在赔偿之前还是应当先对伤残做出鉴定。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伤残鉴定是由具有...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由受害者自行垫付,虽然对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的,但是事故发生初,此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认定,并且受害者的伤残等级也是未知的,对于此种情形,肇事主体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


·违章停车没贴条怎么办
      违章停车没贴条,电子眼自动抓拍,录入违法系统,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因此,可以去网上交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


·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一、帮贩毒人开车会怎么处罚? 如果明知他人贩卖毒 品而提供协助,会以共犯论处,并根据参与贩卖毒品的种类与数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的大小,调节基准刑,最后确定宣告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一、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保险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保险怎么赔?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并不是只要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就一定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要是不属于的话,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实,我国早就在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上面作出了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该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发现,构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应当...


·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一、只有交强险的车出事故赔偿多少? 1. 当发生单方事故时,自身车辆有损失或人员受伤时,交强险不赔。 2. 当发生双方事故时,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 交强险包含: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


·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
      一、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否有用 强迫交易罪黑中介辩护词是有用的。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


·一、交通事故如何鉴定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如何鉴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到司法鉴定中心来进行申请。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要看开发商自己的开发计划了,处于预算计划和成本考虑一般来说不会提前交房,如果是营销需求或者其他变化在资金和工程进度允许的情况下,也可...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要是此时还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定罪处罚呢?下文我们告诉您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