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一、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夫妻债务中就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当然,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也就需要个人来承担了。通常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其中可以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先清偿共同债务,如不足的话,则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怎么清偿债务。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现在出门购买物品我们已经不需要带现金,只需要通过手机支付宝、微信即可轻松完成支付,在支付宝中如果暂时没有余额的话,我们还可以使用支付宝蚂蚁花呗进行支付,之后再进行归还即可,但是有些人使用蚂蚁花呗后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还款,这就可能导致自身的信...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现在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久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


·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
      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 一、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的定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


·如何讨债不违法
      要想合法讨债,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1、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2、调解法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并经调解达成协议。对于签...


·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作为债务人,虽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也有行使抵消权的权利。那么,债务人的抵消权究竟应该向谁主张呢?债务人只有找对了对象,才能真正将抵消权的实现落到实处。那在实践中,债务人能向谁主张抵消权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


·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如果双方就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话,则一般就是认为属于无偿借贷。对于有偿借贷来说,其中的利息其实法律方面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法律对借款利息是...


·委托收款是什么?
      委托收款是什么意思? 一、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一、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民法典》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