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担保公司在中间作为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移转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是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二是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权利。我国法律对转让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土地权利,也相应的禁止抵押或者限制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三是进行的抵押土地权利必须已经登记发证,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抵押的土地必须享有权利。另外,权利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城市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抵押贷款的物质,但是银行在对土地使用权直接抵押时,是不会认可的,中间还需要有一个担保人作为可信的中间人,由于土地是受国家管控的,并且土地的管理法中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抵押,是有着很多限制条件的。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怎样的?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怎样的? 虽说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但这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当前的农村土地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农村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为此国家政府力求通过土地改革等政策的出台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让我们来了解一...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费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费 国家公共设施的建设,城市规划等,都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的,需要按照当地政策对被征收者进行补贴。土地征收需严格执行一定的程序,按照顺序一步一步来。无规矩,不以成方圆。严格的制度是事情顺利进行的关键。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如果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当两人都想摆脱这一份煎熬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自愿将离婚相关事由达成一致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部门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那么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准备相关材料...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西安征地拆迁如何补偿?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一、西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西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


·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开车去外地的时候却不幸遭遇了追尾车祸,在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是异地所以办理非常麻烦,就只能首先向肇事的司机索要修理车辆撞坏后所需要的费用,但前提是需要判断追尾车祸的责任该怎样进行分配。那么,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一、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具体由交警划...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很多的,此时就要知道该如何来解决。要是当事人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就必须要先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证吗?
      佛山04年有土地使用证吗佛山04年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 统称为《房地产权证》。“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


·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实施地是否是其管辖地?
       一、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实施地是否是其管辖地?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财产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