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离婚的时候

在离婚的时候,除了感情破裂、心理创伤等精神上伤害外,夫妻双方往往还要面临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是夫妻直接的利益划分,在进行财产分割后,大家就“我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两清了,但孩子的抚养权却不是那么容易算清楚的事情,会涉及到哪一方更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哪一方更能够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哪一方更具备在各个方面照顾孩子的条件、孩子判给一方后,另一方怎么保障自己可以去看孩子,以及怎么保障另一方及时足够地支付抚养费等等诸多问题。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在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就可以了。但在很多离婚事件中,夫妻双方大部分都对孩子的抚养权处于争执状态,相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了。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法院原则上会更多地从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有更好的物质条件保障、更好的照顾条件等因素来考虑,感情是否深厚的因素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一般来说,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判给妈妈的可能性更大,这是考虑到婴幼儿在成长初期更多依赖妈妈的照顾,比如母乳喂养,这是爸爸做不到的,但如果妈妈存在传染病、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问题,法院则会认为妈妈没有抚养能力,更有可能把孩子抚养权判给爸爸。对于2岁以上的孩子呢,那么,身体健康、经济实力更强大、家庭结构更完整、家庭关系更和谐的一方,法院会认为更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可以给孩子衣食无忧的生活和健康的心理,更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离婚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经济实力和家庭结构等条件差不多,法院则会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比如,没有生育能力、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更有胜算,这是考虑到没有生育能力、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不会有其他孩子,未来虐待或者抛弃孩子的可能性比较小,其最终目的都是保护孩子的权益。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孩子则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选择要跟随哪一方生活。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了,一般是不再进行变更的,但这也并非绝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如果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取得抚养权之后有严重疾病或者遭受重大事故导致丧失行为能力,不能继续抚养,或者虐待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也是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此外,孩子在10周岁后,依然可以自行选择跟随离婚夫妻其中一方生活。


·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深圳市作为特大城市,对人口管理的十分严格,对于违反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有超生现象的家庭,深圳市计生部门会对当事人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生育三胎的夫妻就要承担这笔费用。那么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


·婚后一方患上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后一方患上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


·结婚5年两个孩子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都会成为案件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有些夫妻在离婚时有可能因为这个问题的争执而大打出手。还有些夫妻是结婚很多年以后才发现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选择去离婚。这时候涉及的问题就会更加的复杂了。如果结婚5年两个孩子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男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女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告状?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告状?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对转移财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是...


·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一、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


·什么是“假离婚”呢?
      什么是“假离婚”呢?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目的,或者是为获取某个不正当利益,假借离婚,达到自己的目的。假离婚的后果:“假离婚”是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往往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夫妻双方一旦领到“离婚证”,他们的夫妻关系就废除了。也就是说从此刻起,无...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