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在土地置换过程中如何收取相关费用,尚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人除按规定缴纳出让金外,还需缴纳哪些相关费用,由于大家对土地置换过程的认识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产生的看法也不相同。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看法:


1、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只是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而项目单位占用了耕地,所以要按土地转征对待,用地单位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


2、项目单位虽然占用的是耕地,而实际上是甲地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置换转移到乙地,在乙地通过办理征收手续使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所以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都不用缴纳。


3、项目单位既然占用了耕地,就需要依据耕地占用税条例缴纳耕地占用税,由于是通过置换实际上利用原来的集体建设用地,所以不需要再缴纳耕地开垦费。此外,还有一种观点是,项目单位有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的义务,用于土地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也需要复垦为耕地,所以项目单位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而通过置换,用地单位实质上使用的是原集体建设用地,所以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国有土地能不能与集体土地置换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与政府协商进行土地间的等面积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不具有处分权,处分权就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由原做出划拨决定的机关收回国有土地。


三、国有土地置换集体土地有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可以置换成集体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需满足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2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在置换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权利时,从另一方受领的不是价款,而是另一物或权利,表现为物或权利的交换,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能改变转让的本质,适用相关的法律调整当无异议。


综上所述,我国再土地置换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置换税应该缴纳多少,所以具体缴纳多少还是要到当地国税局去咨询,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土地置换是一种特殊的土地转让形式,因此它依旧是需要缴纳转让金的,具体还是依照当地国税局的为准。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房子按揭土地使用证可以拿到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使之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每年房价都会上涨,如果我们想在一二线城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算把手里及家里算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也也顶多只能付个首付,这是我们往往会选择向银行贷款买房,然后每月按揭还款,那么房子按...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当家做主,我国实行土地所有制,因此很多人可以有一块地的使用权,但是对土地的转让、买卖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度进行,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般随意买卖,由法律专门规定土地的转让,那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转...


·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怎么办理
       农业发展在我国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部分,而且农民也在我国人口占有很大比例。众所周知,农民最主要的利益来源是土地,依靠土地生活和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的赖以生存的基本。那么,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怎么办理呢?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分为“农村建设用地使用...


·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装修费、搬迁费、奖励费等。二、产权调换(仅做参考)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