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按揭房变更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按揭房变更贷款怎么办?1、双方带上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离婚证、找银行申请做“夫妻析产”名义变更(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出同意变更证明)。银行会给出具“他项权利证”和银行的一套资料,当事人把它们拿去地税局、契税办证明,然后到房地产交易办理交件就可以了。2、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二、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6、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夫妻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方式,如果离婚,势必影响到房产的处理。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可以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半给对方补偿。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过户,双方应该带上离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变更主贷款人或者通过析产公证办理过户。


·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这一过程中,除了房款还需要加纳一些税费,购房者缴纳房屋买卖税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一)购买且居住不到5年,交纳全额营业税.超过5年,非住宅交纳差额营...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一、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恶意抵押房产,若涉嫌拒执罪,会已送公安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公寓房出售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寓房出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公寓房出售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意房屋产权:按照相关规定,房屋使用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是一致的,涉及商品房的性质只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购房者只需查看楼盘的《国土使用证》中土地用途一栏,住宅还是商业便一目了然。 2、明确购买目的:如...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来完成,但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这样就严重破坏了之后的买房问题,往往会违约,造成损失,下面我们就来讲讲付了买房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一、挽救...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


·如果离婚房证上是老公的名字我能分到财产吗?
      如果离婚房证上是老公的名字我能分到财产吗?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子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无论是价格较高的商品房,还是较为低廉的集资房。但是由于集资房自身存在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所以对于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的问题就成了大多数人的焦点,那究竟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买卖合...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
      不管是进行房屋出售还是房屋出租,其实多少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作为当事人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势必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风险产生之前其实也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规避。那究竟该如何规避房屋出租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风险一:租金无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为普遍...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1、如果是买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


·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在买房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政策有所了解,而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会有细微的差异。那么,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在武汉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武汉购房政策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