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1)、提交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2)、办理依据:

法律依据:《公司法》

直接去工商部门,领取《变更营业执照登记表》,将变更事项列明,带上所有的相关证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的章子、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私章、股东同意变更事项的申明等.

办理时间:5--10个工作日;50元。

增加经营项目内容,需要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三、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要遵守一定的程序,首先是要先申请,申请时要提供以上资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之后要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查,审查成功后,才被允许发通知书,另外在变更申请时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一、《劳动合同法》41条解释规定了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41条解释规定了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现在社会对于劳动争议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地的劳动仲裁程序大体一致会有略微不同之处,关于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以及劳动仲裁的立案时间等问题有给您解决,让您对此有所了解。 一、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与其他地区的立案程序大体上是一样的。 ...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者仲裁委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来裁决该纠纷。以下是我们针对劳动仲裁,给您拟的一份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 (一)...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单位提起诉讼,请求补偿。同时,在处理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一问题的时候,还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保险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一、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据你自述的情况,如果你不做特别要求公司将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你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还差4个月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有的企业在职工快退休的时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退休手续。未经过职工同意,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职工遇到这样情况,应该主动维权。那么,还差4个月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法律知识。 一、还差4个月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


·一期矽肺病工伤认定赔多少钱
      一期矽肺病工伤认定赔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矽肺一期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员工做私单可以报警吗
      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当让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认定书多久失效的相关知识。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最长1年,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没有期限,...


·聘用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退休人员
      聘用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