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法。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没有具体的标准数据,是根据个人的经济收入决定的,每个人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条件好的可以多给。抚养费是按照月支付的,但是条件比较好的,也可以进行一次性支付。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
      当今社会,孕妇是最值得人尊重的,因为她孕育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们应该得到老公最好的呵护,最好的爱,可有些夫妻却在怀孕期间闹离婚,而孕妇作为比较特殊的身份让给离婚变得不同。那么,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下面来了解一下。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 可以不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


·现代经济社会越加发展,使得更多的商家被利益蒙住了眼,利用假冒
      现代经济社会越加发展,使得更多的商家被利益蒙住了眼,利用假冒注册商标故意提高销售金额,使得购物者所花金额与所购物品并不符合,购物者在发现后可以通过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概念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看下。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概念 销售假冒注册...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请律师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可能这是很多正处于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方面委托律师肯定会增加自己的支出,另一方面又觉得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究竟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一、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重婚罪属于继续犯,不是状态犯。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行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


·一、犯重婚罪要?
      一、犯重婚罪要有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


·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国家赔偿中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做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 若你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无需等分居两年,这样只会耽误时间。 因为分居只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因感...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