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缴纳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一)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二)使用权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三)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政府交纳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中方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四)土地收益金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在我们国家,这个土地并不是属于个体的私有财产,这个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等,是不具备这个土地的所有权的。这个是我们进行这个房子或者是这个土地的转让、买卖过程中不得忽视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一、流转来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再次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哪几种? ...


·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是村里按户给农民申请的,农民对于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守集体财产规定。这2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城乡建设要想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各种各样的招商引资。因此现如今乡镇企业的兴办,已经成了乡镇经济体制发展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的办法。乡镇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其实空间还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土地使用的时候,各方面的税费都是有优惠政策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农村土地征收程序: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墓地也不例外。而根据相关规定,土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而一般签订墓地使用合同时会签订20年期限。但墓地的性质比较特殊,它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可以拆迁,所以墓地的使用年限受到了部分民众的质疑。那我们来看看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一、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


·土地拍卖保证金怎么计算?
      土地拍卖保证金怎么计算? 一、土地拍卖保证金 在招拍挂出让活动中,由参加招拍挂出让活动的投标人或竞买人向作为出让方的市县国土部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拍卖保证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宅基地有哪些纠纷呢?
      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是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的证件之一,这个证件的存在说明你可以使用这块土地进行活动,商业或者住宅等,所以对于农村分户来说需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如何介绍土地使用证的用途的。 一、农村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