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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指出:“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或继母便对继子女同样具有包括探望权在内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哪些情况下探望权中止?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综上所述,现在夫妻离婚再婚的情况比较多,导致一些家庭中存在继子女和继父母。如果双方存在抚养教育关系,一旦继父母感情破裂离婚,继父母对子女一样享有探望权,并且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因为不是亲生的就不支付抚养费,否则法院会就抚养费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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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离婚?
      一、夫妻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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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一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符合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对于双方已经拥有的存款来进行转移,还有就是私自的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而售卖相关的房屋,这个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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