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及扣件采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及价格

供方向需方出售的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其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一,供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均为( )生产加工,采用合格材料和工艺制作,且全新未经使用(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3个月),处于良好状态。需方同意予以购买。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

1、供方按附件一向需要出售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且能够满足需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

2、供方所售产品的质量保证为交货后年,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退换或修理,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质量文件:

(1)中文产品合格证二份(一份原件随产品,一份复印件交需方);

(2)中文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原件)三份(一份交商检,二份交需方);

(3)中、英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二份(一份随产品,一份交需方)。

4、双方确定,供方所售产品由需方在国外最终目的地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或使用中发现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时,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提供了当地商品检验机构或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证书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无论需方选择何种方式,供方都愿意予以接受和履行:

(1)需方退货的,供方将已收货款全额退还需方,因退货行为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同意供方调换符合本合同一定的,供方予以调换,调换时所方式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需方认为产品尚有使用价值同意作减价处理的,供方在收到需方递交的产品加价相关函件、资料并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在十五天内按双方确定的减价额支付给需方,双方不能确定减价额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另行选择本条约定的其它处理方式。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1、产品符合出口包装要求。采用捆扎包装,包装应坚固、产品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且适应海洋和内地运输。

2、供方在产品外包装显眼处用唛头笔书写或粘贴打印好如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发货标记:

(3) 合同编号:

(4)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5) 第 件、共 件:

(6) 外形尺寸:

(7) 净重: KG,毛重: KG

(8) 搬运指示标志:

(9) 发货人:

3、双方确认,包装费含在货价中。

第四条:产品商检

本合同项下产品如需商检,由供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单据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2、中、英文装箱单一式三份(二份交需方,一份随货物)。

第六条:产品交货

1、供方承诺在 月 日 前备妥附件一项下产品,凭需方书面通知将上述产品交付至需方指定的 仓库或按需方指定方式交货,并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所指定的收货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办妥交接手续之日即为交货日,供方若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交货视为违约。

2、供方交产品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在交货日前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3、从产品地到需方指定仓库的国内运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需方在供方交货时按照装箱单对供方交货产品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和标志等表面状况进行核对验收,符合附件要求的,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出具验收确认书。

2、供方承诺,供方交付的产品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或未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至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的产品。发生这一情形时,供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所售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且不得影响远洋运输船期的安排。

第八条:货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国内验收未发现问题,且供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供方提供的发票和验收确认书予以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迟交货,供方应付给需方每日按迟交货价总额5‰的违约金,

切需方在付款时有权直接进行扣除。该项迟延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最多不得超过一周,如超过一周,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因为此款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供方不履行、未履行本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需方预付款外,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愿意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供方交货的地点、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又未能立即补救;或供方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予以积极处理和解决的,供方均愿意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还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发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在一周内的按国家工商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经供方催告超过一周仍未支付的,供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方愿意承担供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2、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话费电信资料均能够收到各方向对方发送的书面函件,各方向对发送函件的方式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发送的函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在南昌市签订,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三份。

第十二条:附件

以下附件一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一、 项目脚手架钢管及脚手架扣件采购清单: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脚手架的钢管质量直接影响到脚手架的安全,所以对于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的签订一定不能大意。对于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一定要规定清楚,对于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要写清。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


·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还能无罪吗
      视情况而定。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说明犯罪的基础证据还是有的,理论上来讲律师辩护无罪比较困难。可否可作无罪辩护,需要结合事实上的案情来作有效辩护,若犯罪情节较轻,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有可能无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双方有合同或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法处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点出了只有在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另外,在审判实践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内容?(一) 缔约过失《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其共同特点是:性质属于法定责任,与当事人的约定没有关系;义务发生在合同成立或生效之前,责任产生与合同效力没有关系;该条规定的法定义务与诚实信用相关,包括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不当陈述与隐瞒真实情况,不正当使...


·书面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收
      书面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收?合同违约金一般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收取。《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然对对方负有法定的附随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