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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童工派出所受理吗?

一、使用童工派出所受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于二00二年十月一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国家对于弱势群体是有特殊保护的,如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在未满一定的年龄之前需要监护人的,且其是不能够进行单位去工作的,如果违反了此项规定,则属于违法行为,该单位将会被惩罚,且也是不允许未成年人某项独立性的买卖活动的。


·公司员工怀孕被辞退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吗?
      公司员工怀孕被辞退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吗?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员工,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相关条例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病历肯定是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医院和自己以外,其他人是都没有权利查看自己的病历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工伤认定,可能有关部门就会要求当事人出具自己的病历,有些劳动者还是觉得自己的病历不愿意给别人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劳动仲裁也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


·职工认定工伤后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职工认定工伤后的待遇具体有哪些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雇佣农民工的那一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工资监督责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社部发[2004]22号发布)规定: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


·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延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工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劳动关系,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事实劳动关系得仲裁诉讼是不受时效的控制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法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追诉时效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延长的,但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别的工伤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根据...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仲裁后工资仍然没有支付,我们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书签发后,工资的劳动裁决书确定。如果公司在履行期结束后不去法院起诉,则裁决生效。 公司仍然没有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一、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判别单位对员工的辞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单位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应当设立相关的部门进行判别,如果员工与单位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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