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在这条件外还要没收财产。(一)毒品的走私,量为超过一千克的,毒性比较大的超过五十克的。(二)是毒品走私,毒品贩卖的主要连接人,也是主要的制造人,所谓的毒品界的老大;(三)明明知道是毒品,还帮着掩护的人,属于帮凶;(四)走私毒品被抓后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的,拒绝拘留的;(五)加入毒品集团或者跟着一起制作毒品的,属于共犯。对毒品的走私,通过水路进行运输的,其毒品量超过两百克但是在一千克以下的,或者其他比较低级的毒品量比较大的,这种情况会判其超过七年的坐牢,并且会对其处对应的罚金。走私在两百克以下的,毒品性比较高的毒品在十克以下的,会被判其坐不满三年的牢刑。或者拘留进行管制。如果程度严重的,直接判其超过三年不满七年的牢刑。如果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单位走私毒品的,直接判其单位并且让其交罚金,对直接的犯罪负责人和比较高级的领导进行处罚。利用他人的好心,给他人洗脑,且是未成人的情况下,让其他人帮忙走私毒品的,直接按严重程度来处罚,这种行为没有从轻处理。犯罪次数比较多的,直接按照之前所贩卖或者所制造的毒品量来定罪判刑。累计按照毒品量来计算处理,并且按严重的情节情况来处理判刑定罪。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区别是什么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区别是什么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着诸多的差别,那么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新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 新刑法于2015年8月29日三审...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另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究竟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占)与侵占脱离占有...


·我国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
      现在的信息时代,我们的信息在网络上被卖的也不少,信用卡就是很多人没有防范的一点。于是许多的不法分子纷纷喵上了一些信息透露很多且防范心不强的用户,用网络诈骗等方式去骗取金额,现实中我们被骗了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侦查,可是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呢? 信用卡诈骗已经违法,由公安厅进行管理。 ...


·盗窃犯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时间,在法院审判的时间...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


·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就公民个人的能力而言能够触犯的罪行的危害程度肯定远远不及有足够经济实力的单位所犯之罪,所以法律就对单位犯罪进行了专门性的规制并且要求司法在处理此类犯罪的时候要严格审查后加以处罚。那么,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一、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


·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不同,但这也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当然了,实践中不同的行为人构成的罪名不同,那么具体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要是认定犯挪用资金罪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个问题。 一、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


·诈骗多少钱以上要负刑事责任
      诈骗多少钱以上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