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请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无论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都是需要证据来处理的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在平常工作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会产生误工费营养费一系列的赔偿,但是所有的赔偿项目都是需要出示证据的,所以再遇到这种类似情况不管是通过保险还是协商都需要保留好证据。当然也希望在出行过程多加小心,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商业保险车祸会赔误工费吗?
      商业保险车祸会赔误工费吗?商业保险在车祸后是会赔偿误工费,但是对于那些只给车辆购买了强险的司机,此时若是受害者提出支付误工费的请求,保险公司并不需要承担此赔偿责任,而是需要由该肇事者自行承担,不过相比较于其他的赔偿,误工费的数额是比较小的。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也就是说跟着一方居住,那么另一方如果想要看看孩子的话,在离婚之前也会双方协商好探视权的问题,一般是一个月几次的标准,但是如果遇到对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的问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那么起诉探视权需要找律师吗? 起诉探视权需要找律师吗?...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设工程治疗进行一个质量评测,检验是否达标,工程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所以不论是施工方还是委托方都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2017年的规定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电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


·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
      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调解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在主持,如没有异议,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 2、卖家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


·离婚房子车子折扣抵孩子抚养费
      离婚房子车子折扣抵孩子抚养费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你全责,肯定坐牢; 第二,看责任认定,如你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 第三,看谅解赔偿,如赔偿积极且金额多,可以减轻处罚; 第四,如果你没逃逸,责任轻,赔偿积极,应该不会坐牢...


·一、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受到伤害的具体的程度来进行不同的损失赔偿标准确定。比如说在进行伤残等级的确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构成,实际上才能够发放7个月本人工资。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1、 一旦你确定这个车子不要了,确定想要退定金,首先你先跟汽车销售私下说,随便编一个理由,让他帮忙把这个定金转给买车的人,当然,你肯定是要损失一部分,用于给销售的好处费,毕竟你退车了人家这个提成没有了,辛辛苦苦忙活了好长时间白忙了,人家也不愿意。2、...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