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的辩护应该围绕以下几个辩点进行:
辩点一、犯罪主体
1.男子。强奸罪的主体原则上是由男子才能构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作为强奸罪主体的男子需已满14周岁,但是妇女利用无责任能力的男子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其他妇女的行为也构成强奸妇女罪(即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例如,妇女可以唆使、帮助患精神病的男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其他的妇女,患精神病的男子由于属于无责任能力人,不可能构成强奸罪,利用他的妇女独立构成强奸罪。在这种妇女作为间接正犯或共犯的情况下,妇女的责任年龄应当已满16周岁。
2.丈夫。即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要视情况而定,因为夫妻关系中包括了同居的义务,但是同居义务是从自愿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在夫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如诉讼期间,不能再推定女方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状态,也就不能排除强奸行为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婚内强奸就可能构成强奸罪。
辩点二、主观方面强奸罪的主观方面的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而决意强行奸淫。
强奸罪的行为人明知的内容不仅仅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奸淫妇女,而且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
辩点三、侵犯客体强奸罪的犯罪客体是指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者妇女性的自由权利。这种权利实际上是指妇女与他人性交的权利或者不与他人性交的权利。
妇女与他人或不与他人性交的权利,既适合于已婚妇女,也适合于未婚的妇女;既适合于作风正派的妇女,也适合于作风不正派的妇女。对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年4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条第3款规定:“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强奸罪。”
辩点四、客观方面
1.强奸罪的客观要件。
(1)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指违背妇女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意志或者违背不能表达发生性关系意愿的妇女(例如患精神病的妇女、处于熟睡状态或者昏迷状态的妇女等)的意志。实践中,伤情鉴定往往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反映,辩护人可以从伤情鉴定入手,分析涉案行为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是自愿还是强迫可以从鉴定中的细枝末节找到答案。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因此强奸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是复合行为,即行为人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与妇女发生的性交行为。
此外,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不知抗拒的,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而对被害妇女实施奸淫的;
(2)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
(3)用酒灌醉或者利用他人的醉酒状态进行奸淫的;
(4)骗打麻醉针或服麻醉药之后进行奸淫的;
(5)利用或者假冒治病进行奸淫的;
(6)冒充妇女的丈夫或恋人的未婚夫进行奸淫的;
(7)利用妇女的愚昧无知而骗奸妇女的等等。
2.通奸与强奸。
所谓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不正当的性关系的行为。通奸与强奸的区别如下:
(1)在客观方面,强奸行为是男方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奸淫妇女的行为,通奸行为则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不存在男方违背妇女意志的问题。
(2)在主观方面,强奸行为人具有强行奸淫妇女的目的,而通奸的男方并没有这样的目的,仅仅具有发生性关系的目的。
3.奸淫女精神病人与先天痴呆症妇女。
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生性行为的,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在认定同这些特殊病人发生性关系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判断:
(1)行为人是否明知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症妇女。如果明知,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是主动的或者被动的,也不论行为人出于什么动机,只要与这种妇女发生了性交的行为,一律与强奸妇女罪论处。对于与这种妇女“结婚”的,一般也应以强奸罪论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刑罚处罚。
(2)行为人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或精神病基本痊愈的妇女发生的性交,妇女本人同意或者主动追求要求发生性关系的,不以强奸罪处理。
(3)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程度严重的先天的痴呆症患者,女方自愿或者主动追求发生性关系的,不以强奸罪论处。
辩点五、此罪彼罪
1.强奸罪与伤害罪。在强奸罪中,特别是暴力型强奸罪中,其暴力往往伴随着人的伤害、死亡结果的发生。
根据司法实践发生的强奸罪伴随的杀人、伤害案件,请定性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暴力行为本身是杀人或者伤害行为并引起了被害妇女的伤害结果、死亡结果的。这类情况完全符合刑法理论的想象竞合犯,即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情况,按照择一重罪处理的原则进行定罪;二是行为人出于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行为完毕后杀人、伤人的。这种情况符合两个犯罪行为的构成,对行为人定数罪,进行数罪并罚。
2.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司法实践中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较难区分。区分的关键在于正确把握客观行为与主观要件的内容:强奸罪主观要件的内容在于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必然采取实现这个目的的行为(暴力、胁迫等),行为人的行为与目的之间具有手段服务与目的的关系;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内容是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和感官刺激,
3.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
这主要是发生在轮奸时构成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妇女(或者幼女)连续轮流奸淫的行为。聚众淫乱罪则是指三个以上的男女聚集在一起自愿进行性交等淫乱活动。区别这两种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奸淫妇女是否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现实中会有少部分的人因为心理的扭曲而犯有强奸罪并且对社会造成危害,在案件进入到公诉后法院的判决肯定会根据法律的强烈程度进行处罚,而罪犯请到的律师也需要在尽量减罪的基础上为其辩护,而辩护也无非就是将其罪名尽量的减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犯罪行为时进行严厉打击的,但是如果说犯罪行为比较情节轻微或者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恶性比较小的话,那么是可以从宽处理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缓刑,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被判处...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案件作为一种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被相关的司法机构严惩的最要的对象,我国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着较完善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条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为您做详细的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
·贩卖信息罪如何量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
·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受贿罪同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罪名,并且也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太能区分清楚这二者,那究竟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比较两罪的不同,需要从以下六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1、...
·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机关侦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律采取拘押逮捕措施,对于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最常见的如醉酒驾驶和打架斗殴治安案件,在现场抓获嫌疑人后,一般会通知其取保候审,那么,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怎么认定?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怎么认定?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
·老赖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老赖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老赖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
·信用卡诈骗起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方便之处,就在于它可以透支一部分钱供我们使用,但是在方便我们的同时,也会给很多不法分子带来一定的机会,他们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进行诈骗。那么,利用信用卡诈骗起刑金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起刑金额的判定方法以及不同的金额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信...
·判刑一年缓刑半年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5年是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意思。缓刑1年,是对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处罚结果1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1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5年。如果在1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存在的,因为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