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吗?

一、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吗?


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的。假离婚成为社会中普遍推卸债务、妨碍正常公证执行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债务纠纷中,一些老赖为了避免承担还款责任,借着假离婚来转移财产也大有人在。其实,为避免老赖借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①“假戏真做”变真离婚


“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②想再看一眼孩子,难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双方都会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民政局也会做出要求,如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拒绝复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也就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未取得子女的一方在无特殊情况发生时就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后再想看一眼子女,往往会因对方的百般阻挠而变得难上加难。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若双方在办理“假离婚”后复婚,由于夫妻双方又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之中,之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已经随着婚姻关系的接续而丧失效力,因此,一旦双方再离婚而子女依然未成年,原来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应归于消灭,不再具有约束力,双方只能在再次离婚时另行约定,若约定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③净身出户,一切从头再来


婚复不了可以不复,子女不让抚养也可以不抚养,在“假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大的还是财产问题,而在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不乏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形,即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尤其多发在规避“限购令”的案件中。然而,当双方未“依约”复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无疑就亏大了,只能转过头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但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却往往“不尽人意”。


有一些夫妻为了非法转移财产、购买房产或者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假离婚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执行撤销权,即部不催离婚的申请进行同意并且关于转移的部分的财产也可以采取保全处理。假离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具有比较高的法律风险,建议还是不要以身试法。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哪天开庭?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哪天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


·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
      一、我国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


·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一、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联系不到孩子的父亲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抚养费并非非要自己找到孩子的父亲才行。 1、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