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情况。有可能产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将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状况、学历和职业技能等证件。

第八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单位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中、外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内容为准。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培训、福利待遇等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订立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签字、盖章。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在签订之日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

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法规确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待遇。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订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从续订之日起,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劳动合同法大家都知道是对个人和企业的保护的,当然了也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劳动合同是平等,公正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年限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具体的签订年限是按照公司的决定,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也有不固定期限的合同。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之后新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劳动...


·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也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因此会出现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任何类型的工程都是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的,为了确保质量标准,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鉴定办法。公路工程也不例外,国家对于工程工程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明确了鉴定的途径和依据,对于合格的标准进行的明确,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具体的鉴定办法的内容。 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生活中有些小的纠纷或者是摩擦总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公民心中应该是要以法律为信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才是最可取的。就比如有时候自己在单位被打,有些人被打以后,考虑的问题是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要分情况对待的。 一、在公司被打...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往家保姆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所谓的误工费的概念就是指受到伤害的一方由于身体等
      所谓的误工费的概念就是指受到伤害的一方由于身体等各方面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的时间内,因为事故责任人的错误无法正常参与社会工作因而减少实际的收入。义务责任人按照规定应该支付受害人这期间损失的费用。误工费的金额是根据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的改变而改变。无论是工资,还是资金、津贴、课酬等都需要...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就是工程成本。将成本的发生范围局限在某一项目范围内,不...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还涉及了各家各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过硬的建设工程质量才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是什么?下面我将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是什么来为您进行详细解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团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