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条在法院受理吗

借条在法院是受理的,借条简单理解就是你问别人借钱,别人要求你留下一些能够证明你欠他钱的凭证,其一般也是因为借款而发生,所以借条往往都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一种债权债务的证明,这种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在借条中,你们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约定还款期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加明晰,也就是说具体什么时候还款写明白的话,那么可以起到提醒对方还款的作用,不至于到了真正起矛盾的时候,因为之前没有说约定什么时候还款而相互扯皮,说不清等。但这也不是不能补救的,也就是说就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具体什么时候还款,协商不成,在出借人向借款人第一次要求还款约定的时间期满之后的3年内(以前是2年,现在变成3年)都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借款人还款,超过3年后,也不是说法院不会受理,法院照样会受理,只不过,就算官司打赢了,出借人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这与在3年内打赢官司的区别在于,3年内打赢官司,如果借款人还不肯还钱的话,那么出借人是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的,这样的话,出借人打赢官司才真正有保障,否则,就算打赢官司,跟没打官司一样,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那么这与还款看借款人的心情没有什么区别,从而不能真正起到保护出借人利益的目的。此外,就算过了3年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在3年后你们双方经过沟通各种,能够就这一借款达成重新达成协议的话,那么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因为打赢了官司又可以有3年的时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时间?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如果已主张过债权,就以最后的催还日期为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无偿合同借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合同借款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管理条例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管理条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踏入了证券市场,这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吸金能力超强,然而广大人民群众又有一种发财梦,所以吸引着他们的目光。证券市场具有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所以有的人可以一夜暴富,有的人却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今天请随来了解一下证券市场中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限是多久?1、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追诉期是十五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要坐牢吗 欠债不还是否要坐牢 一、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一)对方确实没钱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就是没钱,似乎我们也办法,毕竟对方已经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了。借贷方面的问题始终是民事纠纷,是没办法让对方坐牢,而且,坐不坐牢跟债务没什么关系,坐牢也不能抵债!唯一的办...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司债券的利率制定如何制定的?
      有些公司会发行债券,目的是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维护下去,那么公司债券的利率制定是如何制定的?根据相关的报道,公司企业的债券是根据,企业当时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也会受信用等级等资金情况的影响。下面我们一起详细来谈一谈。 公司债券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利率: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


·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没钱还,成了欠债人脱口而出的托辞。法律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