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鉴定多年后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多年后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工伤鉴定多年后公司不给钱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二、劳动仲裁的法定程序


1、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4、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在进行工伤鉴定后,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承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拒不赔偿的只能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



·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
      一、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为了获得与其伤残情况相匹配的补偿劳动者需要到具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决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内容。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称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二、什么情况...


·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作用有哪些?
      为了确保我们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在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离职时也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作用,并为您提供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范文一篇。 一、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作用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


·误工费赔偿时间
      误工费赔偿时间1、根据病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3个月的,造成伤残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赔偿的,所以不分责任大小(交强险不分责任大小,有责就赔),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


·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
      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承包工程,都是要合同,或者是协议书。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做到公平,合法交易,承包的范围都会写清楚,当然范围也会写清楚。各种条款,详细清楚,能够避免后期出现各种纠纷,影响工程进度,或者是双方的友好关系。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


·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有哪些?
      每个企业都会给员工薪酬,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福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很多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会了解一下面试公司的薪酬与福利情况,我国国家法律也有相应的一些规章制度,以此来监督企业是否给员工的发放福利与薪酬,那么我国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很多企业员工并不清楚,那就让我们...


·劳动法辞退员工需提前多久通知
      劳动法辞退员工需提前多久通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到底什么叫工伤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


·老员工主动辞职补偿能主张经济补偿金么
      老员工主动辞职补偿能主张经济补偿金么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