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企业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呢?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企业应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二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法律未对劳动合同期限作出强制性规定,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任意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的约定则应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4、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条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且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5、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可知,虽然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建立,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6、《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3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义务。
二、企业能否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务当中,有的用人单位以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比如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等,且变更手续不全。劳动者往往顾虑自己还要在单位工作,如果不服从会很难在单位立足继续工作而选择接受。那么,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擅自做主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本条的规定可以显然的看出,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而且还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那么用人单位无权利随意擅自变更。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单位安排为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实中,如果能够尽快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对劳动者来讲算是比较有利的。至于法律规定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您此时都已经知道了吧。企业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员工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否有效
      无效,公积金有强制性,单位不可以不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工程质量始终关乎千千万万人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整个国家的形象。因此,我国为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实行了工程质量问题等级机制。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一、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一、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过了期限怎么办 工伤鉴定的有效期: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


·按照劳动法规定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就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该尽快的签署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同时,劳动法也赋予了企业和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在一些场合下,劳动关系还可以自动解除,那么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给您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吗?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一、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劳动机械材料定额,动态机价表。 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水利、水电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经有很深的认识,所以一般出现工伤的情况只要有劳务关系协议处理起来都是非常方便的,不过遇到工伤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出现的,那在生活中遇到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话要怎么赔偿呢?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