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总之,我们不能在刚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就马上把其转让出去,在法律制度当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还是设定了相关的转让条件的。这些在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时候,国土资源部都会仔细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对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不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琴江镇、小松镇...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的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过用人单位越来越多,但是对人才方面公司也会加大用人要求,那么,当我们入职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与公司已经是一种劳动的关系,就会有劳动关系协管员来处理,那么,劳动关系协管员的管理制度有什么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


·农村土地征收中所谓的“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征收中所谓的“一书四方案”到底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一书四方案”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县人民...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


·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不合法集资呢?刑法上的不合法集资是指: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不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安排未经同意。违背法令、法规,经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大众或许集体征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本钱罪的行为本质地点。那么,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


·征地补偿标准青岛是多少?
      征地补偿标准青岛是多少?青岛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市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一、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主要是指开发商因为征收土地而对公民造成损失时,用房子来进行补偿的方式。随着国家一直在建设,出现了很多高楼大厦,也就意味着土地征收越来越多,所以回迁房在近年来出现的很频繁。回迁房像其他房子一样也要签合同,这次的内容就是安置回迁房买卖合同。 安置回...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18日到19日济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那么涉及到的关于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的一些规定是怎...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需要人们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事务,一直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属于国有,每个公民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在买卖土地的时候就要用土地使用证来买卖,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国家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的时候,如大面积种植水稻。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就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那么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