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构成窃取商业秘密罪标准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去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申请专利保护,因为申请专利保护,期间会涉及到该项发明创造的公开,这对于申请专利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现在的假冒技术也比较普遍,难免会发生在申请专利的公开期间会有其他假冒的类似的产品出现,对于这种行为,如果申请人申请专利成功,还可以返回追究假冒人的责任,但是一旦专利不被认定,那么申请人也无权要求假冒人承担责任,但是申请专利也有一个比较大的优势就是一旦专利申请成功,则将享有独占使用权,任何侵犯其权利的人都可以追究他人的责任,也有权授予他人使用,而对于不申请专利的,由于不需要经过公开期,为个人所秘密使用,这种不愿意申请专利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固然可以保护地比较好,但是如果一旦出现类似的产品,无论是假冒产品还是他人通过逆向技术所研发的成果,商业秘密保护人也是无权追究让人责任的,比较出名的商业秘密就是可口可乐,虽然市场上出现了百事可乐等类似产品,也不构成对可口可乐的侵权,可口可乐仍构成商业秘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成为一种无形财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往往成为市场竞争者的优势所在,商业秘密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上的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权利,至此,我国法律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条款,并对其中严重情节上升为犯罪,由此可见,我国开始对商业秘密的重视与保护。虽然法律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但是实质上想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商业秘密侵权比较普遍出现的情形有盗窃,以利益相诱惑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情况可能会发生商业秘密的泄露,以盗窃商业秘密为例,盗窃商业秘密一般指盗窃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得商业秘密,所以如果想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则在举证期间就商业秘密提供证据或者就商业秘密进行鉴定等,而商业秘密权利人一般都是不愿意配合的,所以想要追究盗窃人的责任也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另外,并不是说一旦盗窃商业秘密就会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构成重大损失,至于什么是重大损失,刑法上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直接损失和将来必要失去的损失,当然要证明将来的必然损失,也需要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2.损失赔偿的的数额依据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计算。3.在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的利益时,以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作为推定损失,但是不得低于正常的商业秘密许可适用的费用,但这种推定并不否认行为人构成侵权。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个罪名。电镀厂作为环境污染的很大一部分来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的出现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方法。一、...


·在我国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一定会判刑吗
      检察院和我国的人民法院这两个部门之间原则上是独立办案的,当初检察机关让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的拒绝书上面签字了,但是也并不代表着人民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就会按照检察院给出的量刑意见量刑的,因为到时候律师的辩护意见也是法庭考虑的关键因素。但是有些不太清楚状况的人就会比较疑惑的一个问题是,...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一再的禁止有卖淫嫖娼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公然进行嫖娼卖淫活动,其中甚至还有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而因为嫖娼被抓的时候会进行拘留,那一般因为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 您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数罪并罚是有多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处罚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江苏省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国家招录的公务人员,虽说是人民的公仆,当时在具体管理国家事务的时候,也是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的。如果有人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有妨碍、干扰措施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那么就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江苏省关于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希望对您...


·刑事拘留14天有犯罪记录吗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


·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
      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1、查封是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


·2023告诉才处理罪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罪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罪:虐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