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年月日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双方目前的婚姻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姻财产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银行存款万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型号为电脑为甲方个人所有;


5、其它甲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二)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乙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乙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乙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乙方个人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乙方的银行存款万为乙方婚前所有,归乙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型号为电脑为乙方个人所有;


5、其它乙方个人财产:(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等归各自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2、汽车:户名登记为方的牌型号轿车一部,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方的银行存款万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4、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见财产详细清单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三、离婚条款: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乙方的


(三)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乙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四)因甲方原因经常夜不归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五)其他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情况发生,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的汽车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2、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产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五、特别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是否存在过错,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万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


六、债权债务条款:


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文本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愿决定是否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协议,办理相应手续仅具备案性质。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可以在婚后的时候进行分割,但一般口头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写一份协议书有必要的话是可以进行公证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后面离婚了,那么双方就可以协议离婚,按照当时的协议来进行分割。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呢?而此时又该怎么去法院交离婚的费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


·国家赔偿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我们知道,虽然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比较多,但是被误判的冤假错案也占了其中一定的比例,被误判的犯罪人员在遭受处罚后不管从其心理上还是精神上,各方面都是饱受摧残的,所以国家需要对其做出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形式呢? 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我们这就带你们去探个究竟,希望到最后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
      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一、离婚案当事人有权看庭审录像吗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均有权依照规定查阅或复制庭审录音录像,人民法院也应当为上述人员依法查阅庭审录像提供便利,如审判程序...


·犯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犯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


·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


·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费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来说,在离婚后,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有时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了断绝与另一方的关系,会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有子女离婚的双方都要给子女抚养费,这是离婚后夫妻对子女抚养义务的体现,当然子女要是未成年人才会得到抚养费。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是可以是不支付抚养费的。今天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一、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什么...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
      夫妻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