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期间,必须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


另外,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医院去所花费的交通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需要自己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但是最为关键就是自己的处理方式需要在有感法律上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不少的限定,因此自己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法律细节,确保自己的权益。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很多单位都属于双休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也表明了周六周日是休息日,但有时候由于工作需要周六会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调休的,那么就得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按《劳动法》...


·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之后就不再具有劳动关系,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另外还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一)解除劳...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 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要求质量过关,尤其是建筑和食品更是要求严格,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能会食物中毒危及人的生命,建筑也不例外,建筑上质量出现问题同样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讲一些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
       一、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公司无权把应当有劳动者持有的劳动...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有哪些? 任何一个完整的工程,都是由诸多的子工程组建而成的,分项才就是很多才之中都会遇到的子工程,在进行验收之前,建设单位一般都会按照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的规定,逐一的进行评定,评定的等级关系着建设职工单位可以拿到的工程款。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的性质的问题,经常会是手指受到损害,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那么这个时候肯定是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那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需要经过鉴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并没有名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法规名称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面是其具体内容。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


·企业倒闭会怎样赔偿员工
      企业倒闭会怎样赔偿员工俗话说,“门外看热闹,门内看门道”,很多人可能无法理解偌大一个企业公司怎么会一夜间破产,如果因为管理不当或者失误,企业不能偿还债务就会倒闭,懂行的人都知道企业资本几乎都以股份和股票的形式存在,很少有企业有庞大的现金来处理突发情况。那么,企业倒闭会怎样赔偿员工...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我们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就是合同期限届满了,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条件下也是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那究竟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员工在羁押期间按旷工吗?
      员工在羁押期间按旷工吗?羁押期间一般都算是旷工的。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在羁押期间,单位一般会暂停劳动合同,同时暂停个人的工资,等到公安机关处理完毕后,受到刑事处分的,按照开除处理;虽然有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停工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错误羁押,无罪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