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短期借款属于资产吗

生活中某些时刻,因为资金不足,企业往往需要借款,其中短期借款十分常见,那么什么是短期借款呢?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短期借款属于资产还是负债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一、什么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如投资项目,或者为了偿还某项债务,从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借入的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且在一年之内必须还清借款。二、短期借款的种类。1、企业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流动资金借款、结算借款、卖方信贷、临时借款、票据贴现借款。2、短期借款的处理有三个环节,分别是借入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借入时,企业应在“短期借款”科目登记取得的借款金额,借款的金融机构登记应偿还的借款金额,一般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用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最终尚未偿还的借款金额,以此来登借款的诸多事项,如借款本金,未偿还的金额等;针对短期借款利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借出借款的金融机构应登记利息费用,而企业应登记偿还期限结束时除去偿还金额后公司剩下挣得的利润。三、短期借款属于资产还是负债。1、企业进行短期借款一般是因为企业自有的流动资金不足,无法保证企业某些项目的运行,这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借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属于财务费用,最终需要将本金和利息一同偿还给金融机构,因此,短期借款不属于资产,而属于负债。2、根据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支付周期的不同以及利息金额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方案:第一,根据会计学的重要性原则,如果利息是每个月支付一次的,或者短期借款的利息数额并不大的时候,在实际偿还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可以将应该偿还的利息直接计算进企业的“财务费用”科目中;第二,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每个季度支付一次的,或者是利息较大的情况下,将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到期时一起归还,企业会从可流动的资产中 预先抽出应该支的利息费用,以保证利息及本金能够按时偿还。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短期借款属于资产吗的全部内容,由于企业必须按期归还借款,所以短期借款的金钱不是企业拥有的,不属于资产范围,所以短期借款不属于资产而应该属于债款。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咨询。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还2023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


·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借款的行为他是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的目的,而且向国家工作人员来进行行贿的话,就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自古以来,投资都是人们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人们期望以钱生钱来获得可观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最热衷的投资有股票、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等。但是,投资与风险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很多人为了避免股票的高风险,又想获得较多的收益会选择公司债券。那么。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七十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一、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


·欠账有借条人死了谁还帐?
      欠账有借条人死了谁还帐?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分别向债务人配偶、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最后看有没有债务担保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可以起诉解决。 对于收不回欠款,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保留好当时的借款凭证。 出具借条时,要求对方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最好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是什么,区别是什么股票市场中活跃着非常多的人,很多人都利用闲钱在股票市场中购买股票赚取利润,当然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谁也不能保证能够稳赚不赔,同时公司债券也有这样的特性,这使得很多人会把公司债券和股票弄混淆。那具体来说公司债券和股票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呢?股票...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实际过程中,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