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上述规定表明,无论是否有经济收入,都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离婚一方虽失业,但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久?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男方么有拿到抚养权的,应当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即使其失业在家,暂时没有收入也要支付,如果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规定,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法院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费,判决男方给女方一笔抚养费。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1、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2、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监护人吗?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监护人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监护人的,如果担心监护人挥霍掉了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发现这种情况以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由于孩子本身年幼,所以抚养费于情于理都只能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而不能交给孩子本人。否则对孩子也没有任何的好处。《民法典》(20...


·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离婚财产的分配是做了很大的变化的,这也是您一直以来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也有...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不管当事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除了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外,同时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还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才行。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


·离婚后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一对夫妻感情破裂,过不下去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婚。随着离婚率的增高,离婚纠纷也越加的增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各种问题往往闹得不可开交。下面我们就离婚后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做一个详细介绍,建议参考。 一、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


·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的责任。在离婚案件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而忽略了监护权。甚至有不少人将监护权和抚养权混为一谈。尽管二者有重叠的地方,但是本质上是不同的。那么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简单分析下。 一、监护和抚养权...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


·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
      国家赔偿是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中,因为相关执法人员的疏漏损害了当事的人权益,大多数发生在案件的错判中,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具体的申请手续怎么办理,接下来的律师为你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机关的机构 国家赔偿费用专项用于国家赔偿...


·对国家赔偿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国家赔偿决定书不服怎么办?如不服国家赔偿决定书中的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提出上诉。不管是什么情况,是对于赔偿的决定或者是其他的政府决定,在对于处决的决定不满意的情况,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再次提出申请。二、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区别有哪...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 法院诉讼程序最终确定后,法院调解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在法律上终止了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得再次起诉。具有支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如果一方不自愿履行有效的调解书,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